律师分析: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办理工商部门登记手续。如果没有签约劳动合同,但员工已经在公司工作并领取了报酬,那么就属于双方已经形成的劳动关系。此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该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当员工中途辞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关系支付员工尚未发放的工资及应有的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或者拖欠员工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没有签约劳动合同,双方在员工离职时需要确定一些问题。例如,员工是否有应得的补偿等。双方应当在协商离职事宜时明确,以免出现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了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双方已经形成的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