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到场参与行政强制措施吗?

律师回答
摘要:行政强制措施时,当事人应到场,否则邀请见证人。行政机关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报告、执法人员、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告知理由和权利、听取陈述、现场笔录等程序。紧急情况下,应及时报告和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应遵守告知当事人家属、报告行政机关、补办批准手续等程序。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达到目的或条件消失时应立即解除。
一、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是否到场
行政机关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要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第十九条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第二十条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
(二)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
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
延伸阅读
结语: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包括通知当事人到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告知理由和权利、听取陈述和申辩等程序。如情况紧急需当场实施,应及时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告知当事人家属,并在法定期限内解除。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四节 听证程序 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四节 听证程序 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
(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四节 听证程序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是否到场

法律分析: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时候当事人可以不在场,但是行政执法人员应该通知当事人到场。如果当事人不到场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到场的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通知当事人到场,如当事人不到场,应邀请见证人到场;同时,还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告知当事人理由和权利、听取陈述和申辩等程序。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还需...查看全文

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需不需要到场?

可以不到场。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时候应该通知当事人到场,如果当事人坚持不到场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即可。相关法律可参考:《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行政机...查看全文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一定需要当事人到场?

律师分析: 当事人不到场不影响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时候应该通知当事人到场,如果当事人坚持不到场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即可。 【法...查看全文

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流程?

律师解答: (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查看全文

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流程?

法律解析: (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查看全文

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流程?

法律解析: (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查看全文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在于前者是行政决定前的临时处置手段,后者是决定后的终局性强制手段。前者是为了预防、制止危害社会行为,后者是为了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前者针对行为或状态,后者只针对行为。...查看全文

行政强制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的差异

法律解析: 行政强制措施和刑事强制措施的区别主要有: 1、行为对象不同。刑事强制措施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其适用对象只能是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有重大犯罪嫌疑有可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查看全文

行政强制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的区别?

律师分析: 行政强制措施和刑事强制措施的区别主要有: 1、行为对象不同。刑事强制措施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其适用对象只能是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有重大犯罪嫌疑有可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查看全文

行政强制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的差异

法律解析: 行政强制措施和刑事强制措施的区别主要有: 1、行为对象不同。刑事强制措施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其适用对象只能是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有重大犯罪嫌疑有可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查看全文

当事人不在现场能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解析: 当事人不在现场的,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查看全文

当事人不在现场能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解析: 当事人不在现场的,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查看全文

当事人不在现场能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当事人不在现场,也能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不到场的,行政机关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之后便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查看全文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区别在于目的、前提、动因、实施主体和结果。行政强制执行旨在强制履行义务,而行政强制措施旨在维持人身和财产状态,预防违法行为。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而行政强制措施的前提是危害社会的...查看全文

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程序可以简化吗

法律分析: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是可以简化的。如果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不履行事先报批等手续,而是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法律依据:《《中华...查看全文

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如何处理?

律师分析: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查看全文

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可以先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且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查看全文

行政处罚措施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分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一、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即处分;而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特别是财产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一种临时限制,如查封财物之所...查看全文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

一、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又可以称为执行性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