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提单(Bill of Lading)是海运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证明合同载有的货物已经装上船并由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权利证书。提单的出具主体一般是货代和船公司两者之一。一般情况下,货代是船公司的代理人,负责货物的托运、转运、操作、代理清关等工作。在这些操作过程中,货代需向托运人出具提单,来证明货物已经被托运入船。因此,提单是货代的职责范围。但是,在一些情况下,船公司也会直接出具提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提单是托运人与船公司、货代之间的凭证,涉及到货物所有权的转移问题。如果提供的提单存在问题,将极大影响货物在海运中的顺利运输,甚至可能导致纠纷产生。因此,托运人在选择船公司和货代时需特别注意信誉度和服务质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三章第一百二十四条 托运人应当与承运人订立合同;承运人应当向托运人开具指定运输方式的单证,并且必须在单证上载明:发货人、收货人、承运人,载货船名,货物的品名、数量、重量、包装、装运港口、卸货港口,托运人、收货人、保险人的名称或者身份、保险金额、保险费等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