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的条件有:
1、贷款人按照本市要求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
2、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要求;
3、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4、有购买自住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如下:
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
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
5、填写贷款文件;
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
7、买保险;
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
9、将资料递送至中心终审;
10、将资料递送至贷款银行;
11、将银行返还的资料收存;
12、按借款文件按期还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
3、购房首付款发票复印件;
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借款申请表原件。
综上所述,银行在收到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后会对用户的借款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到银行办理面签手续,需要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公积金对冲协议及公积金扣款协议。银行初审通过后会将初审合格的数据推送至中心审批科待复审。如果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复审通过,那么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委托商业银行对借款申请人进行放款。申请人获得贷款资金后按照规定按时还款即可。
一、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个人不负担营业税。
岳阳市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已停缴或欠缴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在未恢复正常汇缴前不能申请贷款;办理过支取手续的,须补齐支取部分方可申请贷款。
(2)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如果申请人及配偶信用记录有连续6个月或累计10个月不良记录,不能申请贷款。
(3)两年内在本市范围合法购买自住住房,已付清30%以上购房款,并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集体土地、划拨用地不能办理。
(4)以购买的住房作为抵押。
(5)符合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4、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如下:
1、申请: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提交资料。
2、初审:
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金额、期限等,初审合格后由管理核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3、评估:
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若是经济适用房就可以不用评估。
4、审核:
申请人拿到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住房资金管理核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5、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核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6、签订借款合同: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可以签订借款合同了,整个过程也就完成了。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需满足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至少一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