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的正常运营中,当公司开始减资时,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所有收入,包含本金的退回、利润的分配、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各种项目名称的款项等等,都被称作为减资对价。那么减资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针对上述问题,以下将由我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减资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减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东对被投资企业减资取得的资产,视同对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来计算缴纳个税,计算公式:应缴个税=(收入-原始投资成本)*20%。
示例:某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6日成立,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100万元。股东为甲乙二人,其中甲投入40万元,占比为40%,乙投入60万元,占比60%。2018年12月31日,甲乙决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降低为80万元,2018年12月31日对应的净资产为150万元。
由于减资甲已取得的净资产都为:150*20%=30万元。对应的投资成本为:100*20%=20万元。
则甲乙都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20)*20%=2万元。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减资有实质减资与形式减资之分。实质减资,公司净资产从公司流向股东。形式减资,仅仅导致公司注册资本额减少,而不发生公司净资产的流动。
而对于实质减资,公司净资产流向股东,那么,对于自然人股东而言,如果流入的净资产大于最初的投资成本,则就产生了相应的纳税义务。
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司资本过多
2、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3、公司严重亏损
4、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三、减资流程
1、股东会决议
该决议内容包括: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变更登记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可以得知,公司减资是受到严格限制的,而作出这种限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因此在减资的程序中,减资协议必须经股东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且要公告或通知债权人,保证债权人有提出清偿或要求提供担保的机会,最后,减资后剩余资本须符合法定限制,如不通知债权人,就会导致程序上严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