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大病医保门诊报销比例非常重要,并且分为省内和省外两种报销方式。对于省内的大病门诊报销,一般情况下比例在80%以上,而对于省外的大病门诊报销,比例在70%左右。同时,具体比例也存在一定的变化,需要当地医保基金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医疗保险门诊大病保险试行办法》第十八条 门诊大病保险待遇比重原则上不低于医疗费用的70%,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各地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统筹考虑本地区收入水平、医保基金余额、医保参保人数以及医疗资源等因素,适当调整待遇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