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下称《规定(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以及其他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骗取贷款罪量刑标准?
贷款诈骗的量刑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违法发放贷款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案: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 个人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 单位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违法发放贷款案: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 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 单位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三、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案: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 个人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 单位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网贷恶意拖欠贷款立案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1、恶意网络贷款涉嫌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立案标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究刑事责任。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3、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1)骗取贷款的目的和用途如果骗取贷款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也确实用于生产经营,应定骗取贷款罪;如果骗取贷款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应定贷款诈骗罪。(2)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如果单位有正常业务,经济能力较强,在骗取贷款时具有偿还能力,应定骗取贷款罪;如果单位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者已经资不抵债,没有正常稳定的业务,应定贷款诈骗罪。(3)骗贷行为造成的后果如果骗取的贷款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归还,应定骗取贷款罪。如果实际没有归还,则应进一步考察没有归还的原因。如果资金全部或者大部分投入了生产经营,只是因为经营失败而造成不能归还,应定骗取贷款罪;如果不是因为经营失败造成不能归还,而是因为个人挥霍等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归还,应定贷款诈骗罪。(4)案发后的归还能力如果案发后行为人具有归还能力,并且积极筹集资金归还全部或者大部分贷款,应定骗取贷款罪;如果案发后行为人没有归还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贷款没有实际归还,应定贷款诈骗罪。
骗取贷款罪能判缓刑吗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