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区别如下:
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犯罪对象是他人用于集资获利所交付的集资款,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单一的,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
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包括用欺骗方法吸收公众存款,还包括利用强迫、利诱等其他方法,后者只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
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达到骗取集资款的目的。其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