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诉讼程序包括哪几个阶段
1、刑事诉讼程序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五个阶段。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1、物证、书证。
(1)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2)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
(3)如果一个证据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书证又是物证,理论上称为物证书证同体。例如,在犯罪现场收集到一封书信,内容与被害人死亡原因有关,如果用该书信的内容证明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则属于书证;
(4)同时,又需要判明该书信是否为被害人所写,需要作笔迹鉴定,从痕迹的角度看,该书信又是物证。
2、证人证言。
(1)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2)证人证言一般以证人证言笔录加以固定;
(3)经办案人员同意由证人亲笔书写的书面证词,也是证人证言。
(4)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5)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刑事诉讼法的证据种类有许多,其次,包括书证以及物证,还有鉴定结论,当然当事人以及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和辩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