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即房屋所有人对房屋享有房屋所有权。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即法律也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房屋。
一、私自扣押他人车辆触犯了什么法律
私自扣押他人车辆触犯了刑法;这是属于非法侵占,触犯了侵占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如果你们之间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的情形的话。他人私自扣留你车辆的行为已涉嫌违法,请向社会公权力机构求助:拨打110报警或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粗暴剥夺了被征地人的权利,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不够和不尊重私有财产权
城市发展需要征地拆迁,没有征地拆迁就没有发展,但是,我们不能把拆迁建立在对私有财产的侵害上。在我国长期的拆迁历史中恰恰忽视了这个问题,只是到了最近,我们才关心起私人财产权问题,但立法对此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严重一点说,现在有的征地拆迁是一种大规模的、有组织的对私人财产权的侵犯,不但直接侵害了私人财产权,而且也引发了社会极大的不稳定,破坏了人们对法治的信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宪法明文规定,公民的住宅等财产不受侵犯,但恰恰是国家的法规和地方法规,给予各地随意和任意拆迁公民房屋住宅以便利。通常的情形是,一个开发商如果看中了某块地皮,只要和政府一说,政府马上借口统一规划建设或者建立开发区,而要求这块地皮上的原有居民搬迁,并且还不给予足额的补偿。如果居民因为不到位或者不愿意拆迁,政府就可以根据上述法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因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无视公民房屋住宅这一宪法性权利,导致了各地大量"依法"侵犯公民住宅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现象,极端的时候,就导致了自焚现象的发生。
三、无产权证的房产怎样继承
无房产证房屋是被继承人个人合法取得的,属于遗产,继承人可以继承,继承房屋后,可以对房屋行使所有权,但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