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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1、拟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方案;2、履行报批程序;3、公告;4、下达收回决定;5、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在土地登记簿上注明废止;6、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有: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土地核准报废的;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采取非法手段骗...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1、拟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方案; 2、履行报批程序; 3、公告; 4、下达收回决定; 5、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在土地登记簿上注明废止; 6、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和...查看全文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及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手续办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可在公共利益确需、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等情况下被收回。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自然灾害导致土地权利消灭、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查看全文
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性取决于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包括已支付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完成工程进度等要求,同时需遵守《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被收回的条件是: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可以收回;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可以收回;经核准报废的,可以收回。法律依据:《中华...查看全文
土地使用权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被收回:公共利益确需使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土地核准报废;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且未经批准机关同意;非法手段骗取批准;司法部门没收所有财产。...查看全文
公民在购置房产时所取得的并不是土地所有权,而只是土地使用权,这是国家为了经济开发和推进城市化进程,根据城市开发建设的需要将土地的使用权暂时转移给个人的行为。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如果需要收回土地时,可以通过向居民进行一定标准的补偿的...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流程是:1.拟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方案;2.履行报批程序;3.公告;4.下达收回决定;5.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在土地登记簿上注明废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意见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上报审批;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进行公告;落实征地补偿与安置资金,...查看全文
国家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也会在一些企业手里收回一些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当然了,这些都是要按照法律途径进行的。那么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是怎样的?今天小编就针对这个问题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可以帮到你。 收回国有土地...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公民在购置房产时所取得的并不是土地所有权,而只是土地使用权,这是国家为了经济开发和推进城市化进程,根据城市开发建设的需要将土地的使用权暂时转移给个人的行为。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如果需要收回土地时,可以通过向居民进行一定...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公民在购置房产时所取得的并不是土地所有权,而只是土地使用权,这是国家为了经济开发和推进城市化进程,根据城市开发建设的需要将土地的使用权暂时转移给个人的行为。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如果需要收回土地时,可以通过向居民进...查看全文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被收回: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土地核准报废;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且未经批准机关同意;非法获取批准的;司法部门没收所有财产...查看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其他原因停止使用土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同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查看全文
农村夫妻离婚后,土地承包方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归女方所有,但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例如,如果女方在离婚后仍在本村居住,且没有获得新的承包土地,则她依法享有原来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农村夫妻离婚后土地使用权的分配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不能...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1、拟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方案2、履行报批程序3、公告4、下达收回决定5、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在土地登记簿上注明废止。 【法律依据】: 《中和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主要通过以下步骤:1.拟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方案;2.履行报批程序;3.公告;4.下达收回决定;5.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在土地登记簿上注明废止;6.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收回国有土地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方面的程序:拟订收回方案、听证、报批、下达决定书、注销登记、补偿等。1、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查看全文
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情形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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