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是大家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的东西,因此它的安全对于人民来说至关重要。国家也对此也有着相关规定,食品必须要接受正规部门的检验。那么食品检验去哪里?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食品检验去哪里
1、可以去有关部门进行检测,食药局、卫生部门、质检局下属的检测中心都可以检测,分别从添加剂、细菌数量、是否合乎国家标准方面进行检测。
2、第三方食品检测中心,但一定要注意查看对方的食品检测资质,谨防上当受骗。
3、食品营养标签检测可以去当地的质检单位进行检测,也可以联系法定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进行送检检测。食品营养标签必须和食品检测报告上的项目一致。食品标签内容包括:食品营养成分等内容。食品标签检测默认为一年检测一次。由于食品的营养标签应与食品检测成分营养成分保持一致,如果有不同,应修改食品标签内容与食品检测营养成分为一致。食品营养标签不符合规范的食品将不得销售。青岛海龙泉公司就是一个鲜明的案例,食品标签不符合规范而被食药监局抽查到并进行了处罚。因此食品营养标签检测食品公司也是需要非常注意的。
扬州亿豪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豪公司)系于2001年10月设立的台资有限责任公司,许可经营项目为豆类植物馅、植物性蛋白、淀粉的生产销售等。2008年10月7日,亿豪公司对该公司产品中添加辣椒红、日落黄、双乙酸钠、二氧化钛、滑石粉等添加剂向扬州市仪征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同年12月4日,质监部门书面通知亿豪公司,上述添加剂在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未能查询到允许使用在豆制品(其他豆制品)上,特通知该企业在生产加工产品中不得添加上述添加剂。
2009年1月至2011年8月,在亿豪公司总经理陈基_安排下,该公司将辣椒红、日落黄、双乙酸钠、二氧化钛、滑石粉等添加剂添加到该公司所生产的苏亚系列产品中,在质监部门到该公司检查时,陈基_多次指使工人将上述辣椒红、日落黄、双乙酸钠、二氧化钛、滑石粉等添加剂隐匿,以逃避检查。亿豪公司先后向河南双汇、合肥百盛食品等公司销售计价值人民币838万余元的苏亚系列产品。
法院判决
仪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国家明确禁止在生产属于豆制品(其他豆制品)分类的产品中添加辣椒红、双乙酸钠、二氧化钛、日落黄、滑石粉等添加剂,质监部门亦书面通知亿豪公司不得在其产品中添加上述添加剂,被告人亿豪公司仍然违反国家关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生产的苏亚系列产品中添加辣椒红、双乙酸钠、二氧化钛、日落黄、滑石粉等添加剂,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销售金额达838万余元,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陈基_作为被告单位直接负责产品生产和销售的主管人员,安排其公司员工在在其生产的豆制品(其他豆制品)等产品中添加上述添加剂,且在质监部门到亿豪公司检查时,陈基_还指使工人将违规使用的添加剂隐匿以应付检查,其主观故意明显,其行为亦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应在“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量刑幅度内处罚。
仪征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亿豪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800万元;被告人陈基_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上面的是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法律知识。综上可知,生产出来的食品必须经过正规部门检验,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可能会服用广大食品的亿万民众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