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刑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七条之一的规定可知,七十五周岁才是刑罚酌情处理的临界点之一。七十五周岁以上(包括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时候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而如果是过失犯罪,则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六十至七十四周岁的人在犯罪时不会被酌情处理,而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人则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七条之一【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