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住院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扣除可报销范围之外的自费部分和自付部份后,余下部份由互助金按比例分级距支付。成都市少儿住院互助金各定点医院均设有报销窗口,入院时患者须出示成都市少儿住院互助金医疗证和患者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两证核实后,在入院证上加盖"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印章,出院时由医院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和范围进行审核,原则上采用医院先行垫付进行结算。患者必备的材料:成都市少儿住院互助金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住院发票、出院证明、住院医疗费用清单。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5%。
,少儿互助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三级医院从55%提高到60%!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从92%提高到95%!
缴费方法
1、在册学生,在学校自愿缴费参加。
2、符合条件的散居学龄前儿童和因病、残未入学的孩子,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儿童健康保健和计划免疫机构自愿缴费参加。
3、当年新出生的婴儿,在满月后的1个月之内,凭《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到上述地点自愿参加。费用标准及时限实行学年度收取,有效期限为每年的9月1日零时至次年的8月31日24点。缴费当日有效。每人每学年度交40元。最高累计报销额度8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