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购房人与售房人达成交易意向后,双方至房屋坐落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窗口签订《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
2、交易双方到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
3、借款人携带贷款基本资料(如使用配偶额度,还应提供配偶基本资料和相关证明)、首付款证明、《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及交易房屋评估报告等贷款材料,向贷款银行申请贷款。
4、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5、办理担保手续,以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的,借款人办理抵押及保险手续。
6、到贷款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一、天津二手房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符合规定的二手房贷一般七个工作左右即可出审批结果,流程如下:
1、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2、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4、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
5、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
6、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7、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
8、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9、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
10、借款人按月还款;
11、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二、大连房贷办理流程是什么?
1、当借款人提出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供一下资料上面涉及到的需要带的资料证明等。具体包括有房地产证等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借款用途的相关证明;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银行利率及还款方式等。
2、有关买卖双方在贷款行开立账户,购房者将首期购房款足额存入贷款行指定的账户。
3、在经贷款行调查、审查和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行签订借款合同和《划款扣款授权书》。
4、办理房屋过户、保险、公证和抵押登记手续。
5、移交产权证明。借款人将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房屋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和所购房屋的的保险单(正本),一并交贷款行抵押。
6、划付贷款。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贷款行将贷款划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账户内,再根据《划款扣款授权书》的授权,将贷款一次性从借款人账户划入售房者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