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果有婚姻破裂的证据,第二次申请离婚时,法院一般会认定离婚生效。第二次起诉到法院,法院认为既然第一次判决不允许离婚,法院给了两人六个月的冷静期,但两人的感情一直没有和解,已经第二次起诉到法院,那么就可以认为两人的感情一定有问题,没有人容易上法庭。基于这样的判决,法院很有可能决定第二次离婚。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作出离婚强制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