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疫情期间,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就业,国家发布了一系列减免社保费政策,其中包括暂不加收社保费滞纳金。具体来说,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减员或者减少劳动时间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暂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但是,这并不等同于免除缴费义务。也就是说,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后及时补缴所欠的社保费,否则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第四条 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减员或者减少劳动时间企业,暂不加收社会保险费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