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给别人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对方借钱用途应合法;
2、借贷利率应在规定范围内;
3、催要借款必须重时效。
一、借条败诉的成立因素有哪些
有借条败诉的情形,大概有以下八种情况:
1、年利率约定超过24%的部分,法院不支持。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借条的主体应当是有行为能力的。
如自然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如果得到其监护人的追认,则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该合同无效。
3、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5、超过诉讼时效。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催款过程中尽量采用书面催款的方式,并留存证据,包括发送邮件或者快递,这样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另外如果电话催收尽量录音,打印通话记录,证明债权人积极催款,避免过了诉讼时效。
6、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7、感情债所签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8、擅自涂改借条内容或者借款合同
有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因为种种原因,会修改已经签订或者打印好的借条,有时候会在双方合意下修改,也有会私下涂改,通常这样的情况下建议另行起草一份借条。
如果一定要在原借条上修改,建议在修改部分双方能摁下指纹或者签上姓名,避免修改后对方不认可,导致法庭上不认可借条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借条和收条有什么区别书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借条和收条的区别如下:
1.用途不同。借条,用以确认借款的法律事实,用以证明双方有借贷的法律关系。收条,用以证明收到债务人的还款、货款、赔偿金、服务费等。
2.诉讼证明责任不同。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通过借条较易于识别和认定借款事实。收条所依据的法律事实,如买卖、提供劳务、对方赔偿金等。
3.出具人与持有人双方权利义务不同。借条持有人:履行给付借款义务。到期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的权利,借条出具人:负有到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的义务;收条持有人已经履行了向收条出具人支付金钱或物品,收条出具人已经收到了收条持有人向其支付的金钱或物品。一般来说,收条促进双方权利义务的终结。
4.诉讼时效不同,对于借条:如果注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3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3年。收条,因不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经审查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则不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
书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1.注意用词要准确,不要使用有歧义和模棱两可的词语。
2.明确约定好还款时间。
3.约定好利息,但注意利息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4倍。
4.写准确借款人的姓名。
三、借钱给别人借条怎么写合法
借钱给别人合法的借条包括:
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
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
3、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
4、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
5、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
6、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