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借款合同要注意以下几点:
1、资金借贷合同的主体仅限于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参与;
2、参与同业拆借双方必须签订拆借合同,包括拆借金额、期限、利率、资金用途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3、金融机构用于拆除的资金仅限于交足准备金,留足百分之五的准备金,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后的闲置资金;
4、各金融机构应根据本单位的清偿能力,严格控制拆迁资金的数量;
5、资金拆借利息及资金市场服务费,均采用转账结算,不得收取资金;
6、拆借期限的确定应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根据资金供求情况确定和调整;
7、借款期限应为一至四个月。双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具体明确期限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