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登记
1、预售许可证一年一换,可以申请延期。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3、办理流程:
(1)申请:开发企业向市场股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
(2)受理:市场股出具受理通知书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
(3)初审:市场股初审开发企业提交的资料;
(4)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做出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5)发证:由主要领导签发后送达;
(6)公示。
二、交了首付,没填合同,可以退款吗
可以要求退款,交完首付没签购房合同不正常
正常的买房流程是:定金(签订认购协议)付首付(签购房合同)?房管局备案。
如果在付首付的时候不能签合同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1、开发商没有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2、开发商根本就没有开发资质,这种房子绝对不能买,如果是这样可以要求开发商公示5证,没有的话,果断要求退房。
3、开发商因某种原因被建委暂停网签。这种情况,再恢复网签后,就能签订正式合同,问题不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