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证明在哪里开
1、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
2、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7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3、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健复制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旨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一、实习签第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二、就业通知书需要放入档案吗
就业通知书是跟随档案寄往生源地或就业派遣地毕业没有超过2年可以补办,如果超过2年久只能开具遗失证明了。带上登报遗失的报纸和发票、学校的证明去学校所在地的省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补办或者办理遗失遗失证明的作用是相当于报到证的作用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事档案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档案材料载体变质或字迹退色不清时,须进行抢救。抢救材料一般可采用修复、打印、抄写、复印等方法。凡打印、抄写的材料,必须认真细致、核对无误,注明复制单位和日期。 第十九条建立档案副本的材料不够时,可选择正本中的材料进行复制,将复制件存副本,其原件必须存入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