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政拘留不去,一般不会被通缉。
根据《行政处罚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决定书下既然已经发了,在法律上没有过时效一说了,作为行政违法人员,应当主动投案到拘留所接受拘留,如果在行政拘留前逃跑了,行政处罚决定不会过期,也不会自动撤销的,逃跑只会加重惩罚。建议早日投案自首,接受教育改造,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通缉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
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
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
对具备上述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捕。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六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
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