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不去,一般不会被通缉。
根据《行政处罚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决定书下既然已经发了,在法律上没有过时效一说了,作为行政违法人员,应当主动投案到拘留所接受拘留,如果在行政拘留前逃跑了,行政处罚决定不会过期,也不会自动撤销的,逃跑只会加重惩罚。建议早日投案自首,接受教育改造,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通缉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
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
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
对具备上述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捕。
一、没有证据构成诈骗会被通缉吗
不会被通缉。通缉的条件之一是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而逮捕的条件是:(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证据条件、事实条件和前提条件。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这一条件包含下列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是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查证属实。(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逮捕的量刑条件、罪责条件或称之为法律条件。(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以上三个条件,紧密联系,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逮捕。所以,没有证据构成诈骗不会被通缉。
二、银行卡被刑侦大队冻结会被通缉吗
银行卡被刑侦大队冻结和会不会被通缉是没有必然联系的,需要逮捕的嫌疑人如果在逃的,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通缉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第一百五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二百六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