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迁移户口,可以申请在户口所在地定居。如果申请和解,必须持有离婚证明(法院判决或调解书,或离婚证明)、离婚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本人的身份证。符合当地条件的,可以落户,由登记的派出所出具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