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缓刑判决书后的流程有以下两种方式:1、法院会通知你缓刑判决书拿到后,有十天的上诉期,如果不上诉,法院会出一份执行通知书让到司法行政机关接受考察,也就是社区矫正;
2、拿到缓刑判决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相关监管手续,并将回执单送交法院,在缓刑期间,积极配合派出所工作,直至缓刑期结束。
根据法律规定: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由交付执行的监狱、看守所将其押送至居住地,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交接手续。
罪犯服刑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回居住地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地的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罪犯居住地的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指定一所监狱、看守所接收罪犯档案,负责办理罪犯收监、释放等手续。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通知其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到庭办理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