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4、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待遇;5、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6、如果在认定为工伤后,单位不愿意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三)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四)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因此,如果您的单位未能依法给您办理社会保险,则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先行支付。风险提示:社保费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种,是企业法定的义务,也是强制性规定。公积金是指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用人单位没有工资条怎么办
没有工资条一般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但是对于解决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与原单位产生的劳动纠纷有着一定的影响,对于需要工资条办理贷款的银行办理业务也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工资条有以下解决办法:工资条能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但是工资条不是唯一的证据。可以找其它的证据来证明,如人证、工作服、照片等。有了证据去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一定会胜诉。劳动关系证据主要有: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入职申请表4、考勤记录;考勤卡(IC卡)或纸卡、或考勤表;5、其他劳动者或者客户的证人证言等。客户或供应商的证明,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风险提示: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属于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的经济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赔偿问题: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风险提示: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员工有职业病,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员工有职业病,用人单位如何赔偿,需要从以下两点进行分析:1、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只需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以及后续的自理费、护理费。①员工职业病应当按照工伤享受医疗待遇,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②员工还享受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③员工患有职业病的,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最多可以享受12个月。④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赔偿生活不能自理费、护理费等。2、用人单位未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需支付以下费用。①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补缴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期;如果仍不缴纳的,将被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②员工工伤的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③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为劳动者提供职业保护条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会面临被罚款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甚至会被责令关闭。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该如何赔偿?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风险提示:不属于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包括11种: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3、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4、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5、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6、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的赔偿;7、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8、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9、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10、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11、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