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法律解析: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查看全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有: _x000D_ 1、对劳动关系的争议; _x000D_ 2、对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_x000D_ 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_x000D_ 4、劳动者的权...查看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查看全文
劳动争议的特征及分类: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涉及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不同内容的争议、国内劳动争议和涉外劳动争议等。劳动争议既可以是非对抗性矛盾,也可以是对抗性矛盾,两者在一定条件下可...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仲裁委不受理的劳动争议如下:1、不具有主体资格;2、与申请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不是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4、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_x000D_ 1、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_x000D_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_x000D_ 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条件: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在一年仲裁时效期间内计算;申诉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及具体的申诉请求、理由...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受理条件如下:_x000D_ 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_x000D_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_x000D_ 3、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_x000D_ ...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适用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查看全文
适用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适用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适用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查看全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查看全文
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案件需出具通知书,当事人可凭通知书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9条,仲裁委员会应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若未出通知书或逾期未作决定,申请人可向法院提讼。...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一、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不予受理的,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当事人可以持该通知书,直接向人民。如果劳动仲裁部门拒不出书面不予受通知书,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二...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受理案件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_x000D_ 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_x000D_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_x000D_ 3、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_...查看全文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
专职律师公司事务、公司事务
已服务15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