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没有钱,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若是这种情况,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若是永久无力偿还,那就只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需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清偿,债权人就可以拿多少。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没能力偿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运用法律途径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