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以属地管辖为主,以属人管辖为辅。属地管辖是指以当事人的居住地为管辖范围,而属人管辖是指以当事人国籍地作为管辖范围,那么刑事案件中的属地管辖原则是怎样的,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刑事案件属地管辖原则
两种原则
1.主观属地管辖权,又称行为发生地说,指凡是行为在一国领土内发生的就视为是该国领土内的行为,即可适用属地管辖原则。即强调行为发生的地点,并以行为发生地作为实行管辖权的依据。
2.客观属地管辖权,又称结果发生地说,指某种行为的结果在一国领土内发生,或者该行为后果及于一国领土就视为是该国领土内的行为,即可适用属地管辖原则。即强调行为发生的后果,并以行为后果发生地作为实行管辖权的依据。目前,各国在采用属地管辖权时,多采用主观属地管辖权和客观属地管辖权相结合的原则。
是指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事、物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管辖权。
1.国家对其领土各个部分及资源的管辖,即强调了以领土为对象;
2.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人、事件的管辖,即强调了以领土为范围。
三、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优先适用
1、属地管辖权原则
即以当事人的住所地、居所地或事物的存在地等作为管辖权的连接因素而形成的原则。换言之,只要这个案件当中有一方当事人的住所地或者居所地在法院所在国,或者说这个案件的标的物在法院所在国,那么这个国家的法院就能够对这个案件进行审理,这个国家的法院就对这个案件取得了管辖权。
2、属人管辖权原则
是指以当事人的国籍作为管辖的连接因素而行使管辖权的原则。换言之就是当事人双方当中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具有法院所在国的国籍的,那么这个国家的法院就有权管辖这个案件。比如说一个中国的公民在美国跟一个美国的公民签订了一个合同,合同的签订地在美国,合同履行地也是在美国,同时合同的纠纷也发生在美国,根据属人管辖原则,由于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是中国人,所以中国法院也能够管辖这个案件。我国目前并没有采用属人管辖权原则,而是采用属地管辖权原则。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刑事案件属地管辖原则”的相关法律知识,“我的地盘我做主”属地原则可以用这一句简单的歌词来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