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是这样规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_x000D_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_x000D_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