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报请复核的流程: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死刑的一审案件,先报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院再报最高院复核。高院如果对该判决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