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批发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零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统称限额以上贸易企业。
3、资质内建筑、房地产企业:具有建筑业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以上),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4、规模以上服务业
(1)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
(2)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