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事,比你无奈的人多了去了。
去年,单位有个老科长为此就闹了一回。这位老科长目前是一级主任科员,去年从科长岗位上退下来。在此之前,他已经在科长岗位上干了12年。2019年职级并行后,单位先后搞了五六次大的职级晋升,按资历他早可以晋升四级调研员,然而每次他都被平衡掉了,最后晋升的都是比他年轻、资历远不如他的科长,让他失望至极。
老科长大为光火,当时就去找了领导质问。领导摊摊手,一副很是无奈的样子说他也尽力了,但是最后推不出科长,他也没办法......老科长听了领导的解释,顿时有一种被卖的感觉,摔门而出,抱病在家休养了两个多月才回单位上班。自此之后像个祥林嫂一样,逢人便抱怨单位不公。
老科长活生生的经历再次证明,职级晋升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任职年限是晋升的重要参考,但并不是唯一条件。
对于这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十八条列举公务员晋升职级的基本资格时,就给予了明确界定——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
由此可以看出,公务员职级晋升不是普惠政策,实际是还是存在一定竞争的。现实中要想真正成功晋升职级,必须具备四大条件:
1、有职数空缺;
2、具备晋升的任职年限条件;
3、有一定的能力和实绩,能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
4、有领导的鼎力支持。
最关键的是第四个条件,只有具备这个条件,晋升才稳如泰山。没有这些条件的加持,普通公务员能做的就是八个字:放平心态,一切随缘。太过在意,纠结、难受的只会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