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疫情形势依旧严峻复杂,呈现出“点多、面广”特点,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有效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更好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信息。所有市外来淄返淄人员,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单位、宾馆等报备。入淄后前3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进入公共场所。
二、配合完成“落地检”。所有市外来淄返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抵淄后第一时间就近完成“落地检”,后续按规定完成“5天3检”,每次间隔24小时。
三、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淄返淄人员,抵达后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淄返淄人员,抵达后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已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或存在社区隐匿传播和外溢风险的区域入淄返淄人员,抵达后参照中风险区人员管控。
四、外地返淄的高风险岗位人员,须严格报备,如脱离工作岗位未满7天,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至脱离工作岗位满7天,并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对故意隐瞒、谎报或不及时报备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故意不按照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淄博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