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特价商品不退不换这样的条款其实是违法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商家的这种行为可以说成是为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但这不能作为免除商家责任的条款,如果在消费者购买时商家明确告知了,可以被认作是一个格式条款,一般来说消费者也不可以要求退换货物。但是,如果打折、特价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话,相关的退换货依然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