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出借人提供的收据与借款合同载明的金额一致,并且借款人对出借人主张的现金交付事实予以认可的,则可以认定民间借贷支付中的现金交易;如果借款人不予认可的,则出借人需要提供交付凭证等相关的证据来证明。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_x000D_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_x000D_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