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迁户口男方不给户口本把户口迁走的办法: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判决)等材料,前往户籍地公安局另行办理自己的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并申请户口迁移。
法律依据:_x000D_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_x000D_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_x000D_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_x000D_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_x000D_
第十九条_x000D_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