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包括法律制定(立法)、法律遵守(守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法)等环节。
一、劳动法属于什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属于社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我国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以上两法的司法解释与实施细则,还包括国务院和劳动部(劳动社会保障部)的行政法规等组成劳动法体系。
二、没有二审民事案件可以申请法律监督吗
没有二审的民事案件不可以申请法律监督。法律监督亦称司法监督或检察监督。是行政法制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系合法性的监督。法律监督不包括对立法活动的监督,而只是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并且是以监督严重违反法律的情况为主。从法律的有关规定看,人民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在内容上受到严格的限制,即对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只限于对国家公务员职务活动中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和公诉,对法律遵守情况的监督只限于对严重违反法律以至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追诉,对法律适用情况的监督只限于对三大诉讼活动中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以及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的区别
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的区别如下:
1、执行的主体不同:执行法律手段的国家机关有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而行政机关则是执行行政手段的唯一机关;
2、特点不同:法律手段对主体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严格的强制性,对社会运行的调节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明确的规定性。行政手段具有直接、快速和强制性的特点,行政手段的作用方向是自上而下的,呈垂直性,通过行政系统上下级隶属关系的强制力量进行;
3、内容不同:法律手段主要包括立法、执法和法律监督。行政手段包括行政命令、行政指标、行政规章制度和条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立法法》第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