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的合同是指转移房产所有权的买卖合同。合同的主体包括合格的买受人及合格的出卖人。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合格的出卖人,合格的出卖人是指能够将房产所有权合法地转移给买受人。
从我国适用的法律上看,能够合法转移房产的主体除了房产所有权人外,还包括特殊的五种,分别为:
1、享有法人财产权的主体;
2、经所有权人或法人财产权主体授权的人,如行纪人、代销人等;
3、质权人或留置权人;
4、人民法院;
5、能够适用善意取得效果的无权处分人。
哪些房产交易需要进行公证
房产交易能进行公证的情形是:
首先,继承房产,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
再次,房屋赠与需要进行公证。
最后,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否则不能进行房产交易。
房产交易过户流程有哪些
房屋买卖过户的流程有:
1.确认产权,可以前去房产交易所调查该房产的档案,查看该业主的身份证;
2.签订买卖合同,交付定金;
3.拿到购房合同后,带上身份证等个人资料,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
4.先交付首付款,然而填写银行贷款申请表,由银行进行审批;
5.银行审批通过之后,前往房产交易管理所办理过户手续;
6.房屋过户手续办完后,将获得房产证,银行正式放款,直接转给业主,购房者按照正常程序,每月按时还房贷。
房产交易纠纷的内容有哪些
房产交易纠纷的内容有:
1.广告问题;
2.预售合同问题;
3.欺诈问题;
4.房屋质量问题;
5.房屋面积“缩水”、“涨水”问题;
6.房屋权属证明问题;
7.房屋包销问题;
8.按揭贷款问题;
9.在建房屋买卖中买受人权利与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协调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
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有关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3)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4)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5)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6)产权登记的条款。(7)税费负担的条款。(8)违约责任的条款。
办理房产交易手续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时需要准备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契证》或财政部门完契确认单(原件)属下列情况的还需称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3、《房地产转让合同》(房产部门制式文本),房屋互换的须提交《房地产互换合同》;
4、企业当事人应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当事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明”,国家机关行政单位提供单位证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和婚姻状况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5、国有企业提供主管上级部门同意书,集体企业提供职代会决议,公司企业应提供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
6、拍卖成交的提供拍卖成交确认单;
7、双方当事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公证委托书,单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涉外房地产转让的提供经公证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涉外房地产互换的提供经公证的《房地产互换合同》;
9、继承、赠与的提供经公证的继承、赠与文书;
10、房屋所有权部分转让的,须提供市房屋测绘大队出具的《房屋面积鉴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