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发现违法建设,将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3日内自行拆除,否则有关执法机关立即组织实施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强制拆除前,由实施拆除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合理确定费用清单,并报下达任务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费用主要由实施强制拆除、清运建筑垃圾、安全鉴定费用和委托第三方对违法建设当事人未清理的合法财物保管费用等部分构成。
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上述费用发生情况,书面告知违法建设当事人具体缴纳费用金额、种类、缴纳方式和期限。违法建设当事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费用的,按照每日百分之三的标准加处滞纳金,其数额不得超出追缴费用的数额。未缴费超过30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违章建筑拆除会补偿吗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国务院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11年1月施行,其中对违章建筑的拆迁补偿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及对违法建设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程序未完结前,不能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改变房屋结构归哪个部门管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居民小区内的违法建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拆除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