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码,具体时间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对钩”):1、协商一致解除;2、协商一致解除;3、劳动者单方解除;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5、用人单位裁员;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其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