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安局有财务科、政治部、宣传科、治安科、人事科、档案科、户籍科、外事科、装备科、刑事侦查科、内保科、国保科、网监科、指挥中心、经侦科、监所科、案审科、老干部科、办公室、工会等等。公安局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领导、受上级公安厅、局指导。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三条 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