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纳的现行标准是:买受人向房地产开发商缴纳购房款项的2%~3%,但房屋专项维修基金只是前期由开发商代为保管,是归全体业主所有和使用。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_x000D_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_x000D_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