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随着近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关系成为了人们越来越关注的问题。因此,近代宪法一般都具有两个显著的特征。首先,近代宪法限制了国家权力,将国家权力纳入宪法和法律的约束之下。以美国宪法为例,它规定了联邦政府的三个分支,即行政、立法和司法,严格区分了各自的权力范围,并对各分支的权力进行了明确规定和限制,以防止某一分支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危机或者冲突。这种限制国家权力的特征在现代民主国家的宪法中得到了广泛体现。其次,近代宪法保护公民权利,将公民个人权利纳入宪法的保障范围内。例如《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和《美国宪法修正案》等都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如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安全和自由等。这种保护公民权利的特征在世界各国的宪法中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