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诉法》回避的近亲属制度是指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侦查阶段的侦查人员,起诉阶段的检察人员以及审判阶段的审判人员如果是案件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与该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以免案件审理不公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