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制宪权和修宪权是宪政领域中常见的术语。制宪权通常指立宪者(如制宪会议或宪法制定机构)行使的权力,即制定新宪法或进行全面性宪法修改的权力。而修宪权则指在已有宪法框架内对宪法进行修改、完善的权力。一般来说,修宪需要依照现行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例如公民提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程序讨论通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一条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签署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