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体局是什么单位(教科体局全称是什么)
都市文化界:教科体局是行政单位,在县(县级市)级,教育局和体育局是一个政府工作部门。教育科技体育局是由教育局、科技局与体育局合并而来,简称教科体局。
为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为了促进体育事业在中小学的广泛健康开展,地市级的教育局和体育局逐步也会合并为一个部门,称作教育体育局,简称教体局;也有的地方教育局和体育局和科技局合并为一个部门,叫教科体局。
县级教科体局的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科技和体育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发展规划、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编制全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重大科技攻关、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星火”、“火炬”、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等科技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3.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研究确定全县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负责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4.拟订全县教育、科技、体育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教育、科技、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创新体制、机制;负责教育、科技、体育创新工程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教育、科技、体育体制改革。
5.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统筹管理,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科技、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内)外教育、科技、体育援助、合作项目的执行;负责教育、科技、体育各项经费预决算编制;承办教育科技和体育系统内部审计监管;协同有关部门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对科技工作进行宏观调控。
6.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7.主管全县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师、教练招聘和中小学校长的聘用工作;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岗位聘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转岗分流、辞职辞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配合有关部门任免考核有关学校校长和干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8.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会同县政府教育督导团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教育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测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和学位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0.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11.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1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指导学校的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13.统筹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指导工作。
14.指导全县基础研究和重大科技攻关工作,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地建设;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新产品的认定和申报工作。
15.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牵头负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园区发展规划和科技项目实施方案。
16.制定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划、计划;管理科技成果、奖励、保密和技术市场工作;研究确定科研机构的布局与发展方向,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或调整;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和基地建设;制定科普工作规划并负责科学技术普及与推广;负责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与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科技宣传工作;指导民营科技企业和科研中介机构的建设,推动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17.研究科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拟订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专家的选拔、培养及引进;协助有关部门承担全县知识分子工作;指导全县科技管理干部和科技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8.负责引进管理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
19.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
20.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统筹参加市级以上综合运动会和承办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全县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21.统筹规划全县学校体育发展。指导和管理学校体育工作;制定全县学校体育教育、青少年业余训练的规划和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指导和管理全县中小学体育测试和体育特长生的审定工作;负责二级以上运动员的申报和三级运动员的审批。
22.统筹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23.拟订体育产业政策,管理并发展体育市场;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24.规划指导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的科学研究及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工作;指导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25.指导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国(内)外的教育、科技、体育交流与合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及创新工作;承办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管理科技援助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出国留学人员、外籍教师、教练、专家的申报管理工作。
26.承担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职责。
27.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管理工作职责。
28.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