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闲置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中的哪一个?

律师回答

征缴土地闲置费属于行政事业收费行为,不属行政处罚行为。土地闲置是因为当事人未动工开发建设或者是已动工开发但不符合要求,是消极不作为的结果。征缴土地闲置费是为了促使当事人采取“积极行为”,按规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得采取让土地闲置的“消极行为”。因此,将督促采取“积极行为”的决定,认为是惩治“积极行为”的行政处罚,不符合行政处罚基本法理。
一、什么是国有建设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者拥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宗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划拨范围。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使用权人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需转让、出租的,使用权人应当持资料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过程中,政府保留对土地的规划调整权。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改建、翻建、重建的,必须符合政府调整后的规划。
政府为公共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土地,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提供便利。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自批准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起,逾期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4、因用地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二、工业用地不得转让条件
(一)主要情形
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凡享受政府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已完成厂房建设(含投资超总额25%)的工业用地,必须按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并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使用权终止日期不变)后方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4、已办理金融抵押的工业用地不得转让。、有第1、2、3项情形的,按上述规定结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办理。
5、按司法程序被法院查封的工业用地,未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得办理转让。
6、实际已将工业用地改作其他用途的不得直接办理转让,必须按违法用地处理,追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转让或收回土地使用权。
7、共同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转让。
8、土地权属有争议的不得转让。
9、政府已列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土地闲置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吗

土地闲置费属于行政事业收费,不是行政处罚。土地闲置是指当事人未开发或不符合要求,是消极不作为的结果。征缴土地闲置费旨在促使当事人积极开发土地,避免闲置。因此,将其视为行政处罚是不正确的。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给予制...查看全文

土地闲置费征收机关是哪个

征收机关:国土资源部门(土地科)。 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通过 2004年第二次修订)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查看全文

怎样征收土地闲置费

土地征收闲置费规定,若超过合同动工开发日期一年未动工,需缴纳百分之二十以下的闲置费,满两年政府则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若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造成开发迟延,则不需缴纳闲置费。...查看全文

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

法律分析:(一)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标准为: 1、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1.2%; 2、一般建设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8%; 3、工业何基础设施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查看全文

土地闲置费由谁来征收?

律师分析: 土地闲置费征收机关为国土资源局,土地闲置费的征收办法也将按照最新的征收办法来执行。一般来说,征收机关只会执行相关文件,至于相关文件的制定,是由政府部门进行制定。土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查看全文

土地闲置费由谁来征收

土地闲置费征收机关为国土资源局,土地闲置费的征收办法也将按照最新的征收办法来执行。一般来说,征收机关只会执行相关文件,至于相关文件的制定,是由政府部门进行制定。土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查看全文

土地闲置费由谁来征收?

征收机关:国土资源部门(土地科) 征收标准:每亩600-2000元。土地出让金的10%-20%计征 征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通过 2004年第二次修订)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查看全文

政府征收土地闲置三年应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政府征收土地闲置三年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土地为城市国有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应予以收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查看全文

政府征收土地闲置三年应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政府征收土地闲置三年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土地为城市国有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应予以收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查看全文

政府征收土地闲置三年应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一、政府征收土地闲置三年应怎么处理1、政府征收土地闲置三年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土地为城市国有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应予以收回...查看全文

政府征收土地闲置三年应怎么处理?

律师分析: 政府征收土地闲置三年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土地为城市国有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应予以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查看全文

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是每亩600-2000元。土地出让金的10%-20%计征,征收机关:国土资源部门(土地科)。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标准为:1、经营性房地产用地...查看全文

闲置土地政府收回的规定

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如果被闲置了是很浪费的,本来我们国家的平均土地就少,所以国家会将这些土地收回,那么收回时有什么规定呢,会进行补偿吗?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闲置收回的规定 1、《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1款:“……...查看全文

闲置土地政府收回的规定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闲置收回的规定      1、《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1款:“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查看全文

土地征收属于行政征收吗

土地征收是行政许可吗 不属于行政许可。 目前较为常见的有下列六种: 1、以许可的范围为标准,分为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 一般许可是指行政主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直接发放许 可证,无特殊限制的许可,如申请驾驶执照的许可。...查看全文

国家征收的土地闲置的处理

律师分析:可以主张恢复耕种,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查看全文

国家征收的土地闲置的处理?

律师分析: 可以主张恢复耕种,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查看全文

土地征收后闲置怎么处理

土地征收后闲置一年且可以耕种收获的应当恢复耕种,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闲置费,闲置二年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查看全文

土地征收后闲置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土地征收后闲置一年且可以耕种收获的应当恢复耕种,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闲置费,闲置二年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_x000D_ 《土地管理法》第三...查看全文

土地闲置费征收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一)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标准为:1、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1.2%;2、一般建设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8%;3、工业何基础设施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4%;4、各类用地累计...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