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离婚等关于人身关系的协议并不适用于合同。男女双方想要结婚或者离婚的,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者离婚手续,双方自己拟定的协议并不形成法律效力。
一、离婚必须去领证的地方吗?
离婚不是必须去领证的地方。协议离婚,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到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原告必须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起诉状、证据材料等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居住在国外的华侨如何离婚
1、华侨要求国内法院处理离婚,夫妻双方应该同时回国到原婚姻登记的区、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一方回国或者双方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办理的,当事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离婚,同时必须提交由本人亲笔署名的离婚意见书。
2、如果华侨原先在我国驻外使,领馆登记结婚的,申请离婚时,双方对离婚问题都能达成协议的;
他们也可以到原来登记结婚的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双方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则应向夫妻一方在出国前的原来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如果华侨原在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者举行结婚仪式的,国内法院不受理他们离婚诉讼。
三、结婚证撕毁了可以离婚吗
结婚证撕毁,不能办理离婚手续。
1、可向原办理结婚证的民政部门申请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手续,双方需持有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各自证件的单独照片、达成的离婚协议,共同向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如无法达成离婚协议,或一方不愿离婚。主张离婚一方可以到对方常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和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