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人数多少合适
1、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人数为小区总户数的2%左右合适,在此基础上增加一名或者减少一名,选出单数。小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代表,集中选举而产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职权有什么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
3、向业主大会提出修改《业主大会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议案或其他议案。
4、占有、使用和处分公共财产,收取公共财产的收益。
5、占有、使用和处分公共维修基金,收取公共维修基金的收益。
6、收取和支配物业管理费。
7、与水、电、燃气、暖气等供应商,或者与电话、物业管理、有线电视、网络等服务商,或者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处等社会中介机构签订合同,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和承担可能的法律责任。
8、雇用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决定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报酬,行使劳动合同的权利,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和承担可能的法律责任。
9、制定和执行小区的管理制度。
10、当业主违反《业主大会公约》、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大会制定的基本管理制度、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制度时,或者当公共财产受到损害时,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或非诉讼程序。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晖律网咨询专业律师。